时间:2020-05-31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印发《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问责工作流程》,细化职责分工及问责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工作流程突出问责的政治属性,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规范问责,増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推动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在全面总结全省开展责任追究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问责事项的调查处置工作,厘清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问责事项的综合统筹、跟踪督办、督促指导、汇总上报及通报曝光等,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分别负责问题线索受理分办、调查核实及问责实施、档案管理等,构建室(组)分工明晰、相互协作的问责工作机制。 问责流程也将进一步规范,按照分办移交、启动问责、问责调查、协调审核、会商审核、汇总上报、实施问责及归档管理、以案促改、通报曝光10个步骤,制定分办、移交、报审、启动、督办等操作流程,加入综合平衡、集体会商、审核把关等环节,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确保精准问责。问责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和政治监督活页,把问责工作与日常监督有效结合,统筹开展“一案一整改”和案例通报曝光,推动实现问责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工作流程还针对问责备案工作、调查报告撰写、问责清单台账管理、意见反馈等制定文书模板,使问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
上一篇:代表委员关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