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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回信了”| 村支书在烟酒店消费20多万,用2个宅基地冲抵欠账

时间:2020-04-30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9年5月,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高坑镇的第一天,有群众匿名举报:

  “不是说宅基地不能随意转让吗?我们云泉村老张(化名)突然多出了一个宅基地,里面肯定有问题,你们管这个事吗?”

  ·2019年10月,安源区委第三巡察组在高坑镇开展巡察时反馈:

  “进驻第一天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的问题,经过我们初步核实,已经将问题线索移交到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了,请各位乡亲们放心。”

  调查细节

  2017年5月,在云泉村小金山游步道建设工程中,村支书黄建辉以老张的名义,虚增一笔建设材料费和人工费共计16800元。

  2018年6月,在发放村民务工工资时,黄建辉通过虚增12名务工村民,套取村集体资金16110元(其中15000元转给老张)。

  2018年9月,在村征地工作中,黄建辉通过虚增老张3.96亩被征土地,套取青苗果树补助款19800元。

  2019年3月,在村小金山道路拓宽工程中,黄建辉通过虚增一笔工程机械租赁费13400元。

  2019年3月,在村拆迁工作中,黄建辉通过虚增老张10天务工工资共计2000元。

  三年内至少五次套取资金,这位村支书可谓“造假成性”,而他的每一次造假都与一个名字有关:老张。

  他们二人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村支书为何频频造假?他又是如何被“打假”的?

  事情要从一封举报信讲起。2019年5月,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高坑镇第一天就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村民老张名下有两块宅基地,这不符合村内规定。巡察组第一时间赶到云泉村,调取宅基地平面图、分配协议等相关资料,发现情况属实。

  按村里规定,宅基地是村集体资产,拆迁户、有结婚需要或与父辈分户的村民可向村委会申请,一户一宅,并须缴纳一定费用。老张家并不符合这三种情况,但分配协议显示,此前老张承包了村里安置小区的土方回填工程,因村集体资金不足,就用两个宅基地抵扣其工程款。工程票据齐全,这件事似乎解释得通。

  事情果真如此吗?为了进一步核实,当天下午巡察组决定去往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查看该工程的详细信息。经查,云泉村近年来的工程建设材料中并没有老张所承包的工程信息。随后,他们又来到分配协议中显示的工程所在地云泉村一组。

  “大叔,你们安置区所在地之前是什么地块啊?”

  “这里以前是一块山岭地。”

  “那这里搞过土方回填工程吗?”

  “这里本来就是山岭,怎么还要回填土方啊?肯定是把土方挖走的。”

  ……

  走访了多户村民,大家一致称安置区是推平山岭建成的,没有任何土方回填工程。承包工程的谎言不攻自破。

  掌握相关情况后,巡察组找到老张。面对证据,老张只得道出实情:“2015年至2017年,村支书在我家的烟酒店消费了20多万的烟酒,这两个宅基地是他用来冲抵欠账的”。

  消费大量烟酒、冲抵货款,沿着这两条线索查下去,巡察组发现了文章开头黄建辉的那些造假历史。经查,2017年至2019年,黄建辉通过虚报工程等方式,六次造假侵占村集体财产,用于支付在老张家消费的烟酒款,而烟酒则用于送礼和自己吃喝。

  “当时也是贪欲作祟,想着这反正是公家的钱,自己在里面虚造些支出别人也看不出,现在真是后悔啊……”事情败露后,黄建辉悔不当初。

  2019年11月,黄建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于同日将其涉嫌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纪法小课

  黄建辉身为云泉村村支书,为了满足自己吃喝送礼的需要,费尽心机一次次造假、虚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其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禁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黄建辉编造虚假工程、虚增征地补偿款、人工劳务费支出等,不同补助,骗取的手段方式不同。但是假的真不了,东窗事发,等待他的只有党纪国法的处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纪委监委“回信了”征集线索

  群众切身利益被侵害,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会得到怎样的回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新栏目纪委监委“回信了”,晒出各地群众的举报信和纪委监委的“回信”内容,披露调查细节。欢迎提供线索。

  联系信箱:ccdi0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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