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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出元旦春节纪律规定 要求严守"十个严禁"

时间:2019-12-31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湖北省纪委在通报中强调元旦春节纪律规定,要求严守“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省纪委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对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探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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