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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医界“明星”倒在了医疗器械 采购审批环节

时间:2019-12-14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头顶无数光环的医界“明星”,却因闯不过“廉洁关”导致自己锒铛入狱。2019年5月10日,广西柳州市工人医院原党委委员、原医学检验科主任戴盛明因被控受贿968万元,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名牌大学博士学历,博士研究生导师,广西医科大学教授,柳州市工人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院长助理、医技系统主任、医学检验科主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6篇,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两项……医者仁心,虽有广阔天地大好前程,而戴盛明却因贪念,把公权当私权、把公利当私利。

  2009年春节前一天,工人医院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南宁市某医疗设备公司总经理叶某来到戴盛明办公室,借介绍业务之机,见四周无人,便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浅绿色食品袋放进戴盛明桌子里,然后快速离开办公室。面对这10万元现金的诱惑,戴盛明进行了十分激烈的思想斗争,想过党纪国法的严惩,想过道德良知的谴责。然而,最终戴盛明还是心存侥幸,收下这笔不义之财,从此打开贪欲的闸门。

  初尝甜头的戴盛明,自以为天衣无缝,从此贪念就像洪水般一发而不可收拾。2009年至2018年期间,戴盛明在医院产品采购中对叶某照顾有加,长期为其谋取利益提供便利。作为回报,叶某先后19次送给戴盛明“感谢费”共计670万元。

  回顾戴盛明从医界“明星”到医界“蛀虫”的贪腐之路发现,既有其理想信念动摇、存在侥幸心理的主观原因,也权力独大,监管缺失的客观因素。任职期间,戴盛明对检验科的人、财、物全面负责,具有关键的话语权和决策权。据戴盛明交代,科室所使用的一切医疗器械产品均由他本人提出申请和审批把关,他是第一认可人、申请人、把关人,权力之大,可见一斑。而手握重权的戴盛明,却利用医院监管机制的严重漏洞,一次次利用公权谋取私利。

  2017年6月的一天中午,某医药公司代表李某来到戴盛明办公室,向戴盛明介绍推销HOB产品及血液流水线。李某见四下无人,留下一个袋子,便匆忙离开。戴盛明打开袋子,发现里面共有11万元人民币,在笑纳了李某的“进贡”后,戴盛明也及时给予其相应的“帮助”。李某先后共计送给戴盛明140万元,而其所在的医疗公司与工人医院的业务量也从2010年的100万元左右逐年扩展到500万元左右。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从最初的10万元“感谢费”到最终受贿968万元,甚至于党的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收受贿赂,戴盛明在贪腐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将自己推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009年至今,戴盛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为相关5家医药公司谋取利益。根据调查,戴盛明将大部分回扣款都放到股市,以及他的妹妹和妹夫名下证券,还有一部分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

  因涉嫌违纪违法,戴盛明于去年6月21日被柳州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次日,戴盛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问题,并陆续交代了纪检监察部门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随后,退还赃款968万元。同年9月20日,戴盛明被依法逮捕。

  “我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本身应该是救死扶伤,一切为病人服务,结果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因自己贪婪。”戴盛明在忏悔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深感懊悔和惭愧。然而,人生没有如果,人生也不可能重来,戴盛明的后悔,为时已晚。(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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