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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时间:2022-11-22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深化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持之以恒督促抓好行业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各地查处的5起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有关规定,通过由该局相关股室向市场主体提出收费要求,对方签订自愿承担或赞助相关费用的协议(协议均为相关股室事先准备好的)等方式,以培训费、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宣传费等名义违规变相收取347个市场主体费用合计173.4万元。2022年8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刚和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瑞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赔至相关市场主体。

  2.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执法中队队长吴智斌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等问题。2018年5月,吴智斌主动要求其辖区内企业负责人陈某到桃源县某娱乐会所办理一张会员卡。后陈某按照吴智斌要求办理了会员卡并在卡内充值20000元,吴智斌多次使用该会员卡消费。2018年9月,吴智斌应陈某请托,在陈某公司涉嫌组织传销等违法活动的案件查办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陈某现金70000元。2022年6月,吴智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宜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队队长刘瑶岗等人在执法检查中违规收受财物并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初至2021年10月期间,刘瑶岗和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邓世昌、陈壁江等3人在对辖区内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查工作中,违规收受被检查对象高档香烟等财物共计6300元,并先后多次接受被检查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22年7月,刘瑶岗和邓世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壁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该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肖海斌、刘非、唐红胜、张小勇,中队长唐士沐、肖严冰等6人,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46008元,其中,肖海斌收受25700元,刘非收受5818元,唐红胜收受1000元,张小勇收受11990元,唐士沐收受300元,肖严冰收受1200元。2022年3月,肖海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唐红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小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唐士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肖严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杨碧玉在政务服务中索拿卡要问题。2021年12月,杨碧玉在经手办理个体工商户黄某所开生鲜超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故意刁难,借机向黄某索要财物,其中现金3000元,槟榔、香烟、饮料等物品价值400余元。此外,2017年至2021年期间,杨碧玉还多次向其管理服务的商户索要香烟、槟榔、饮料等物品予以出售获利。鉴于杨碧玉于2008年和2015年因收受、索要群众财物先后两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2022年6月,杨碧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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