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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时间:2022-03-01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宏简历

  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1989.07--1991.03  辽宁省检察院书记员

  1991.03--1995.02  辽宁省检察院科员

  1995.02--1998.02  辽宁省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1998.02--2002.02  辽宁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2--2003.06  辽宁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

  2003.06--2006.10  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2006.10--2007.09  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

  2007.09--2012.03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12.03--2012.1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2.11--2013.0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3.01--2018.09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06转换为二级高级法官)

  2018.09--2019.0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19.0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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